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核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8 11:38
浏览次数:

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各授权银行:
为持续优化我市登记财产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效能,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核”办件模式,实现登记业务的“秒批秒办”,在首批公布的智能审核业务类型基础上,新增部分职能审核业务类型,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增智能审核业务类型
新增智能审核业务类型四类,包括: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预购商品房预抵押登记注销、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注销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含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组合业务)。
二、智能审核业务的办理模式
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无论线上申请还是线下申请,凡属“智能审核”的业务类型,均由不动产登记子系统自动核验相关业务信息,自动完成业务审核,自动即时将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记载登记簿,登簿人为“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和授权银行收件人员收件时,应仔细查验收件材料,确保登记资料齐全、完整,录入相关信息时应准确完整,扫描资料应清晰有序,从而提升系统智能审核效率,避免造成业务退件。
2、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应加强对“智能审核”业务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正,杜绝业务风险事故的发生,确保登记安全。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8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