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34号文件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泰政发〔2017〕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泰安市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 通讯地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09房间,邮编:271000,传真:0538-8229154,电子邮箱:tasqjqn@163.com。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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