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
政 策
《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2021年12月3日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泰安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2月3日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2月31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发布 根据2021年10月8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订)
(2020年12月22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发布 根据2021年10月8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订)
(2020年4月22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发布 根据2021年10月8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