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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3-00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1-05 15:4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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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泰安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经过不断探索,我市事故处理工作部门协作逐渐系统、规范,事故处理工作由单一的事后处理向完善应急准备、规范应急处置、提升处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发挥部门优势转变。为事故处理工作更加与时俱进,适应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制定目的

        为规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妥善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四、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确定了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或造成50人(含)以上重伤,或造成5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和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确定了市级组织体系及职责

        1.市级应急指挥体系由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工作组构成。

        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为:

        (1)启动(结束)应急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

        (3)调动市级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物资。

        (4)指导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及事故成因分析等工作。

        (5)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等汇报现场人员伤亡、损失及事故和救援善后工作进展情况。

        (6)向公众、社会、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三)确定了预防和预警

        1.预防措施:各县(市、区)、功能区和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强化落实,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2.预警响应:各县(市、区)、功能区和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预警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功能区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公安、交通运输、气象、卫生健康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4.应急响应:

        (1)响应原则: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是应急响应、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单位。

        (2)预案启动:接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后,市公安局应当立即核实和确认事故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

        总指挥可以视情主持召开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开通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应急救援管理部门的通信联系,及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参加和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五、重点政策措施

        1.预防预警机制进一步强化。《预案》强化了预防预警机制,明确了各县(市、区)、功能区和有关部门在预防预警机制方面的工作职责和措施,为有效建立完善的事故预防体系和预警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预案》压实了事故发生地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应急管理责任,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地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响应、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单位。

        3.应急措施进一步细化。《预案》从预防预警到应急响应,从后期处理到应急保障,从预案管理到预案解释,进一步进行细化。比如,进一步明确预案启动和信息报告的程序,增加应急响应的原则、先期处置以及信息发布与舆情管理等内容。

        4.应急程序进一步完善。《预案》完善了应急程序,让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更加通畅,总指挥启动预案后,立即建立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应急工作组,并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应急救援管理部门建立联系,视情召开会议,调集力量,迅速开展工作。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2〕5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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