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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2-007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问答式解读】《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2-12-16 16: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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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共明确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实施意见》明确了五个部分共“十三”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完善监管责任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增强智慧监管能力、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提升药物警戒能力、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人事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激励担当作为等。

        二、《实施意见》在提高为企服务能力方面有哪些新的做法?

        答:我市在药品审评审批、生产许可检查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帮办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做好对上的沟通协调工作,鼓励医药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协调争取省级政策支持。

        三、《实施意见》在提升我市药品检验能力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我市将统筹相关资金,加快推进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达标建设,优化市县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场所及检验设备配备。整合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等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我市药品检验与药物研发能力。支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获得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检测资质,充分发挥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作用,服务医药产业发展。

        四、《实施意见》在完善药品监管责任体系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分工协作”的原则,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明确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事权和责任,强化监管协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施意见》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哪些原则?

        答: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三条原则:一是突出重点。聚焦药品安全监管,确定了健全药品监管体系、提升药品监管效能、强化风险防控、加强中药审评审批、强化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二是立足实际。结合我市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了具体的创新举措。例如在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上,整合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等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我市药品检验与药物研发能力。三是服务发展。支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获得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检测资质,充分发挥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作用,服务医药产业发展。在强化技术支撑上,充分利用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中药科研能力,加强对泰山地产中药材挖掘与研究,力争国家中药标准品制作项目。

          相关文件:泰政字〔2022〕69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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