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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政任〔2022〕3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赵丽东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15: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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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赵丽东为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泰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杨留洋为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兼);

        张东润为泰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峰为泰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泰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林、国东民为泰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泰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丁吉泉为泰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泰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鑫为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冬梅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副主任。

        免去:

        赵丽东的泰安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徐宗明的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县级干部职务;

        徐西昌的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职务;

        马连启的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泰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吴斌的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石斌的泰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刘二国的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传红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对外联络服务中心(泰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泰安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张光明的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总经济师职务,保留原职级;

        杨永智的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原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原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第一、第二工程部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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