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决策支持服务,全面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草《泰安市人民政府顾问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一)政府顾问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政府决策支持服务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智库发展很快,在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取得很大成绩。智库建设成为推进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内容。对标先进地区,我市政府智库建设进展仍较缓慢,运行体系不够完善,评估机制欠缺等。对此,我市将政府顾问工作作为智库建设的重要载体,既是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解决新问题、迎接新挑战能力的必然要求。
(二)政府顾问工作是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地方特色智库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党的十九大作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策支持服务工作,加强决策支持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顾问聘任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推动政府决策更加适应形势需要、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满足群众需要。
二、政策出台依据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构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新格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建立一套治理完善、充满活力、监管有力的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重要功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2018年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决策支持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172号)要求,坚持把专家决策咨询作为政府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广泛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好专家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泰安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部署,经过调研论证,结合泰安市情和《泰安市政府顾问聘任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本《细则》。
三、政策出台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新时代改革发展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政府顾问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府顾问在文旅融合、科技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推进社会治理、行政管理、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发展。
四、政策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细则》出台是我市深入推进政府智库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健全决策支撑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为市政府制定战略规划、实施重大决策、深化经济和社会事业改革、提升文化软实力和旅游品牌影响力、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发展,提供高端智力服务的国内外专家及高级管理人才。
五、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细则》主要明确顾问聘任、遴选、运作、退出方式,主要突出四个方面。
一是突出助推发展主题。明确将顾问建在产业上、嵌入企业中,以推进“10+1”产业发展和“双50强”企业发展为主战场,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发展壮大,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保持顾问工作的实效性。
二是工作方式灵活多样。决策咨询、授课培训、课题研究等五个方面,明确顾问工作开展的具体形式,并建立起顾问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解决“实用+实效”问题。
三是顾问待遇细化具体。顾问待遇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生活三个方面。政治待遇主要是邀请参加我市重要会议和活动;经济待遇主要和顾问从事的相关顾问活动挂钩,取得收益;生活待遇主要是政府顾问持顾问证件,可免费考察市内国有A级市内景区、景点,享受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重要来泰活动市领导陪同等内容。
四是安排专项运行经费。从经费设置方面进行明确,将顾问聘任相关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增强顾问服务管理部门工作的可操作性。
六、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为更好推动《细则》实施,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咨询问政绩效。每年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主题,明确目标,提高咨询问政工作实效。支持相关企业就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重大技改等开展专题咨询活动,提高企业决策科学化水平,定期汇总咨询问政开展情况。二是落实顾问建议。对政府顾问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收集,转相关部门研究,为下步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开展工作评估。每年组织评审工作组,开展市政府顾问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将“双招双引”、产业带动、企业发展等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作为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