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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政办字〔2020〕5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免门票费游览旅游...
        发布日期:2020-11-16 14:4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建立完善全市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政策机制,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全市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免门票费游览旅游景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待对象

        优待对象为户籍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且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成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


        二、优待内容

        为优待对象办理“泰安拥军卡”,持卡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不包括城乡公交),免收泰安市范围内部分A级旅游景区入园门票(具体景区名单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另行公布)。

        (一)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可到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公交IC卡办理网点办理“泰安拥军卡”,其中,需要在常住地办理的,应持有村居(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证明。

        (二)“泰安拥军卡”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外借或伪造相关证件、出具虚假证明等违反“泰安拥军卡”使用规定的,发卡单位及提供免费服务单位有权收回,并不再补办;持卡人不再享受相关免费政策。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已办理过“老年卡”“残优卡”但符合“泰安拥军卡”办理要求的退役军人,可自愿选择办理“泰安拥军卡”,原免费卡同时予以注销收回。“泰安拥军卡”每年审验一次,未按时年审导致过期的不再享受优待。


        三、有关要求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牵头做好相关工作,负责为“泰安拥军卡”办理提供人员信息等数据支撑;财政、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协调配合。持“泰安拥军卡”免费乘坐公交车只限办卡地,不得跨区域使用。对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所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各级财政统筹解决。

        (此件公开发布)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泰政办字〔2020〕55号.docx

           泰政办字〔2020〕55号.pdf

        相关解读:【图解】泰政办字〔2020〕5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免门票费游览旅游景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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