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文件精神,推进“三项制度”从执法理念转化为执法实践,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工作实际,编制印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行政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新时代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立足实践需要,推进“三项制度”落地做细。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这是规范行政执法的重大制度创新。如何将“三项制度”从执法理念转化为执法实践,从文件制度转化到行政执法活动中去,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在探索。泰安市市场监管局立足于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文明执法,抽调法律和业务骨干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领域各项执法权限和工作职责,逐一分解主要行政执法流程,将“三项制度”嵌入行政执法全过程,精心编制《行政执法公示清单》42项,《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清单》22项(含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清单8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8项,让全体执法人员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提高“三项制度”的操作性。
二、突出问题导向,精心编制“三项制度”清单。考虑到市场监管部门整合组建时间不长,监管执法工作任务重、领域广、职责多,机构改革前各部门执法理念和工作标准不尽相同,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牢牢抓住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重点领域,突出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资格等重大问题,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定依据、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工作结果、公开平台等主要内容和环节,实现“三项制度”制度化、条文化、清单化。
三、增强透明理念,以执法公开促进文明执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编制“三项制度”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步施行,是市场监管部门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执法规范透明运行的有力抓手,实现了监管部门标准统一,执法人员快速掌握,社会公众便捷监督。通过编制《行政执法公示清单》,市场监管领域各项监管执法公示的责任单位和主要环节清晰明了,促进执法人员依法用权、文明执法、高效干事。通过编制《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清单》,全面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发现案件线索、核查、立案、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告知、集体讨论决定、下达执法决定、罚没物资处置等行政执法全过程,切实保障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执法质量和效能。通过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应当经过法制审核的行政行为的类型、范围和程序,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得到了及时全面正确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