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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3 16:2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高新区农工办、泰山景区遗产保护部、徂汶景区: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市政府要求,我市今年继续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现将省、市级抽检样品分配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依法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是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面落实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要强化责任意识,在总结历年检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监管人员和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今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全面提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严格执法,确保监测质量。组织实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的监管执法工作。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食用林产品生产特性,科学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好抽检工作,确保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将对检测工作随机抽查检查,对违反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三、履职尽责,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参加抽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检测信息。各县市区、功能区在接到不合格样品检测结果反馈意见后,要立即查找原因,依法处置,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对问题较多的地区和产品跟进监督抽查,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整改。

        四、强化宣传指导,提高安全意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安全、科学使用农药的培训和宣传,切实做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每个环节,并针对每个环节的重点、薄弱点和风险点加强监管和指导,严禁在食用林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淘汰和未经许可的农药、肥料等投入品。许可使用的农药,要严格按照使用标准和间隔期,安全科学使用。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泰安市林业局

        2022年5月11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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