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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调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2-02 10:30

        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创新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3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培育库建设工作,决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1.全市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业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以及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高企编号为2020年、2021年,近两年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调查方式

        1.有意向于2023年或以后年度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认真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调查表》(附件2),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自评表》(附件1)进行自评。

        2.2020年、2021年取得高企编号,近两年需重新认定的的高新技术企业,应认真填写《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监测表》(附件3)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自评表》进行自评。

        以上表格电子版发送至企业纳税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创新部(联系方式见附件5),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分类汇总后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汇总表》(见附件4),于3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后续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随时上报摸底情况。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科技局务必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开展调查工作,切实摸清底数。

        2.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对企业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企业情况对照认定办法进行分析,并出具调查审核意见,明确2023年拟申报高企计划、建立重新认定高企监测台帐和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4-2026)。明确重点培育对象,积极开展帮扶和辅导,为今年及以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3.市科技局将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筛选,与各县市区联合开展政策宣讲、申报培训和辅导工作。

        申报咨询: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联系人:黄劲  电话:8538139

        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凌飞 电话:6991149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自评表(2023).docx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育库调查表(2023).xlsx

        3.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监测表(2023).xlsx

        4.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汇总表.xlsx

        5.县市区、泰安高新区科技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x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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