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20 11:08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功能区经济发展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树立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成果突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企业,按照2023年新型工业化强市工作部署,决定开展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是指工业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着、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申报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泰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较重违法记录的生产制造企业。

        (二)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三)建设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且运行正常,包括: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创新创业共同体、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

        (四)技术创新成果经转化取得显着成效。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

        (一)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近2年发生过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受到处罚的;

        (三)近2年有偷税漏税、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认定基本标准

        (一)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积极主导或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大于300万元。

        (三)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具有较强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积极实施技术改造,低碳绿色发展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四)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质量保证制度。

        (五)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六)被认定为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市、县(市、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不断推广经验,扩大示范作用。

        三、编写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照申报材料模板(附件1)编写。为确保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齐全,申报材料还须包含以下内容:

        1.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2.统计局报表(107-1、107-2表);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会计报表。

        四、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功能区经发部要积极组织推荐重点产业链、制造业重点领域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指导并严格把关,其中县市区和泰安高新区推荐企业不少于10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受理并进行审核、审查或评估,提请局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其他要求

        1、已被认定为国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无需再次申报。

        2、申报国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原则上从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推荐。

        3、为减轻企业负担,此次申报不再收取纸质版申报材料。

        4、请县市区、功能区于3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附推荐企业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含word版及PDF扫描盖章版,光盘一式两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张东旭,6991507;

        泰山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 蒋坤萍,6271606。

        材料邮寄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泰安市政大楼B3013房间。

         

        附件:附件.docx

           1.申报材料模板

             2.推荐企业汇总表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118日

        附件1 

         

         

        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期: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企业类型

        1.国有      2.合资      3.民营      4.其他   

        从业人数

        大学本科以上人数

        中级职称以上人数

        2022年度

        经济效益

        资产总额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比上年增长     %

        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上缴税金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比上年增长    %,

        是否三年连续盈利     □   否□  

        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

        %

        出口创汇总额

        万美元

        最近3年企业研发投入资金

        万元

        其中:2022年企业研发投入资金

        万元

        申请专利数

                 

        其中: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名称

        认定部门

        1.


        2.


        3.(可增加行)


        银行信用等级


        注:以上指标按2022年底数据填写





        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数值

        创新

        投入

        1.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


        2.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比例比上一年度增长

        百分点


        人才

        激励

        3.研发人员年人均收入与企业年人均收入之比



        4.研发人员培训费占研发平台人员总收入的比重

        %


        创新

        合作

        5.来企业从事技术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数

        人月


        6.对外合作项目占全部开发项目数的比重

        %


        创新队

        伍建设

        7.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

        %


        8.企业研发机构拥有的高级专家及博士人数


        创新条

        件建设

        9.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技术积

        累储备

        10..近三年列入省技术创新项目数


        11.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技术创

        新产出

        12.当年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13.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其中当年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14.主持和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技术创

        新效益

        15.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


        16.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

        %


        其它

        加分项

        17.获市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18.市级以上研发平台数


        注:以上指标按2022年底数据填写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

        2.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发展规划及中长期目标。

        2.目前企业技术研发机构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4.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5.企业研究开发人员情况,技术创新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创新人才培养情况。

        6.企业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技术创新方面采取的独特措施、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三、相关证明材料

        请按《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编写提纲》顺序顺次列出。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单位申报2023年泰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签字)           

                 

              

        附件2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推荐单位: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

        类型

        企业主营业务所属行业

        2022年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资金

        (万元)

        2022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2022年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2022年企业申请专利数(个)

        其中:

        是否具有市级级以上

        研发平台

        备注

        发明

        实用

        新型

        外观

        设计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注: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包括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创新创业共同体、企业技术中心、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信息来源:网站管理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