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功能区经济发展部:
为健全智能制造培育体系,按照新型工业化强市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市级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概念
智能制造场景,是指面向制造全过程的单个或多个环节,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具备协同和自治特征、具有特定功能和实际价值的应用。
数字化车间,是指生产制造企业以生产对象所要求的工艺和设备为基础,以信息技术、自动化、测控技术等为手段,对生产过程进行规划、管理、诊断和优化的核心实施单元。
智能工厂,是指综合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智能装备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和智能管理决策,具备“设备互联、数据互享、系统互通、业态互融”特征,实现生产效率提高、质量效益提升、资源消耗减少、运营成本降低、环境生态友好的新型工厂。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泰安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
2、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3、企业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应制定智能化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措施。
4、申报的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智能制造场景满足《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数字化车间满足《数字化车间关键要素》、智能工厂满足《智能工厂关键要素》,在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产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显着效果。
5、智能制造实践取得技术突破,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和工业软件。
6、通过智能制造实践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
7、通过智能制造实践,企业产品性能提升、功能拓展明显,新产品销售收入对企业总销售收入贡献显着。
8、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的生产制造企业,同时补充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反映的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通知发布日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市级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2年发生过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受到处罚的;
(3)近2年有偷税漏税、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企业要认真梳理、积极申报,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材料,向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动,加强对企业支持指导,按名额要求择优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泰山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做好申报咨询、答疑及评审认定工作。
1、申报省级及以上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及智能制造标杆(示范)的,原则上从市级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中推荐。
2、数量要求。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申报数量不低于20个,其中数字化车间及工厂不低于5个,智能制造场景不低于15个。其他功能区暂不作要求。
3、请县市区、功能区于3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附推荐企业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含word版及PDF扫描盖章版,光盘一式两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魏富奎,6991507;
泰山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 蒋坤萍,6271606。
材料邮寄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泰安市政大楼B3013房间。
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数字化车间关键要素
3.智能工厂关键要素
4.申报书
5.各县(市、区)推荐上报信息汇总表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