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074/2023-000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发改委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泰发改粮食〔2023〕35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10 |
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功能区经发部,泰山粮食储备集团:
为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稳住市场主体、对受疫情冲击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纾困帮扶的有关要求,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关于启动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补充募集的通知》(鲁粮字〔2023〕4号),本次补充募集可供粮食企业申请的额度约1.6亿元,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从事小麦、稻谷、玉米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等经营活动的粮食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大协调力度,做好政策推介、宣传发动工作,推进募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支持辖区内粮食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
联系人:泰安市发改委张在友,0538-6236528,lsjtkglk@ta.shandong.cn。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8日
(主动公开)
PDF文件:关于启动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补充募集的通知.pdf